生态环境部回复云南省厅关于《转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恶臭气体超标处罚适用法律的请示》,让恶臭污染再度引发社会关注。

2023-04-19  来自: 北京拓扑智鑫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恶臭事件频发,恶臭污染防治刻不容缓

说起大气污染,雾霾、扬尘这两种大家印象深刻,还有一种常见的污染物,也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但由于种种原因,它的监测和防控并不为普通民众所了解,这就是恶臭污染。近日,生态环境部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恶臭气体超标处罚适用法律的请示》(云环函〔2019〕731号)予以如下回复,让恶臭污染这一严重危害公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再次引起公众关注。

恶臭监测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转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恶臭气体超标处罚适用法律的请示》(云环函〔2019〕73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关于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百一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

  (三)关于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超标排放油烟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款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百一十八条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二、 法律适用意见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环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款,应当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我部认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导致恶臭气体超标排放的,同时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属于当事人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法律条款的情形。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应当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即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需注意的是,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款和百一十八条款已作出特别规定。

  因此,按照特别条款优于一般条款的原则,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应当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百一十八条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恶臭污染除了存在于餐饮服务业,还广泛存在于化工、垃圾、污水、制药、酿酒、印染、印刷、能源、电力、纺织、养殖等有废气排放的企业以及一些居民区。恶臭污染的危害想必不用多说大家也清楚,时常散发出令人难闻的恶臭气味,对公众的感官影响较大,长期暴露于恶臭环境中(不论恶臭强度高低)也会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一系列致癌效应等。根据数据统计,2019年恶臭投诉占所有环境投诉的23%,成为仅次于噪声的第二大投诉源。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人类活动导致恶臭气体产生的环境问题频发,恶臭异味污染成为环境投诉的焦点,加强恶臭污染防治刻不容缓。对于恶臭污染的防治,首先应该做好恶臭污染的监测问题,恶臭气体一旦排放扩散到大气环境中,再想进行治理和消散,必定是难上加难,尤其是现在很多的化工企业往往会偷排漏排,对周围的居民生活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从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19年7月全国“12369”环保举报来看,位居的大气污染中,反映恶臭的举报***多,占涉气举报的45%之多。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的规划布局不合理,部分恶臭污染排放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技术工艺落后,这些都是投诉持续走高的原因。由于恶臭具有来源广泛、组分复杂等特点,存在溯源难、监管难、治理难等困境,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那么,如何有效地控制、解决这一大气污染的“疑难杂症”?





因为之前缺乏有效的对恶臭异味在线监测的手段,多采取现场采样送检(人工鼻嗅辨)的方法,无法得到企业恶臭异味的连续数值,无法科学指导除臭的手段,也无法得到控臭治臭的效果显示。往往结果是采用频繁检查、限制生产、盲目治理等手段,这种现状,导致了执法成本提高、企业负担加重、销售展示不明、民众感受改善不明显的结果。

目前,***号召打造以传感器和物联网为基础的科学监测体系,恶臭异味的科学治理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国内已经出现了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恶臭在线监测技术和产品(电子鼻),完全符合中国现行***标准的监测指标要求。可以对国标规定的气体成份定性和定量在线监测,并给出恶臭气体的综合值,是对传统方法的补充及突破,已经成功地应用在多个领域中。


北京拓扑智鑫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注册在北京中关村的***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研发成功基于矩阵式传感器和物联网技术的“恶臭气体污染在线监测及自动预警系统”,该产品完全符合***现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指标要求,通过云数据终端平台及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使管理部门可以实时掌握所管理区域内的恶臭污染状况,及时管理和指导除臭控臭,降低排放,节约成本,应对问责,减少居民举报,实现政府环保监管部门、污染气体排放单位、周边生活居民“三位一体”的良性互动,利国利民。

公司这项技术和产品已经取得六项发明专利四项软件著作权及多项其他专利。公司是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恶臭在线监测***技术规范”技术支持单位、科技部***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项目参与单位、入选工信部“2017年***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和装备目录”,获得3次北京市科委科技立项,北京市发改委节能低碳技术及示范立项,2次丰台区科技立项。拥有多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证书,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中国环境报》、《科技日报》、《中国工业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日报》等多家媒体多次采访、报道过公司。

公司产品已经在北京、广东、江苏、安徽、深圳、广州、江西、河北、山东、湖南、山西、新疆等12个省市县的环保局(监测站)、环科院、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垃圾、污水、电力、钢铁、粮油、石化、生物制药、食品添加剂、造纸、制药、印染、纤维、大学等企事业单位成功应用,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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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扑智鑫——恶臭在线监测自主品牌的代表,专注于恶臭在线监测及智慧环保领域,拥有完整的恶臭监测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系列产品,在政府、园区、企业有大量用户。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丰台区专精特新企业、山东省发明协会理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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